商標不能使用哪些文字圖形
來源:尚標知識產(chǎn)權 發(fā)布時間:2017-02-16 11:42:00 瀏覽:2685
商標不能使用哪些文字圖形
按照《商標法》第十條、第十一條的規(guī)定,商標不得使用下列文字、圖形:
(1)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勛章相同或者近似的,禁用為商標。
(2)同外國的國家名稱、國旗、國徽、軍旗相同或者近似的,禁用為商標。但該國政府同意的除外。
(3)同政府間國際組織的名稱、旗幟、徽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jīng)該組織同意或者不易誤導公眾的除外。
(4)與表明實施控制、予以保證的官方標志或者檢驗印記相同或者近似的。但經(jīng)授權的除外。
(5)同“紅十字”、“紅新月”的標志、名稱相同或者近似的。
(6)本商品的通用名稱和圖形。本商品的通用名稱是指在某一范圍內約定俗成、被普遍使用的某一種類商品的名稱。商品的通用名稱和圖形禁用為本商品的商標,一方面是因為其不能區(qū)別不同經(jīng)營者,不具備顯著性;另一方面是防止通用名稱和圖形不公平地為獨家所壟斷。但是,此類名稱或圖形如果與具有顯著性的標志組合為一體申請注冊則可以獲得核準。
(7)直接表示商品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shù)量及其他特點的。直接表示商品或服務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shù)量及其他特點的文字或圖形,是各經(jīng)營者在其商品或服務上常用的說明性的文字或圖形,屬共用的范疇,應禁止獨家壟斷。商標的文字或圖形如果是間接描述或僅僅暗示其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的質量等特點的,或者商標的其他部分具有顯著性的則可以獲準注冊。
(8)帶有民族歧視性的。
(9)夸大宣傳并帶有欺騙性的。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夸大宣傳其使用商品、服務的質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數(shù)量及其他特點的,并帶有欺騙性的,禁用為商標。但夸張而不帶有欺騙性的,不受此限。
(10)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凡違反社會公共利益及公共秩序,違反社會主義道德觀念的,均屬本條款禁用范圍。
(11)縣級以上行政區(qū)劃的地名或者公眾知曉的外國地名,不得作為商標,但是地名具有其他含義或者作為集體商標、證明商標組成部分的除外。地名作商標易被認為表示商品、服務來源于某地,缺乏區(qū)別不同經(jīng)營者的作用,也不宜一家獨占。因此地名禁用為商標是國際慣例之一。
除了以上內容外,《商標法》還要求申請注冊的商標不得侵犯他人的在先權利,如著作權、外觀設計專利權等,也不得抄襲摹仿他人馳名商標。
近似商標的認定
根據(jù)法律,近似商標的認定,與使用企業(yè)名稱“文字近似”如何判斷?請看下文分析。
判斷商標與企業(yè)名稱中的字號是否近似,應主要考慮公眾的視覺效果,綜合字形、讀音、含義進行判斷。
只要字形、讀音之一基本相同并足以使消費者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以及不同經(jīng)營者之間具有關聯(lián)關系造成誤認混淆的,即應認定為近似,同時還應考慮請求保護的注冊商標顯著性和知名程度。
近似商標是指在同種行業(yè)或同一類別的同一項目的兩商標相比較,文字的字形、讀音、含義,或者圖形的構圖及顏色,或者文字與圖形的整體結構相似,易使消費者對商品或者服務的來源產(chǎn)生混淆的商標。
例如:兩商標中的圖形相似、一圖形商標與另一組合商標中的圖形相似、一文字商標與另一圖形商標所指同一事物、兩商標的圖形雖不近似但文字讀音相同并無法區(qū)別其所指事物的、兩商標雖然使用不同的文字但其含義相同的、商標設計思想和色彩相近,且整體觀察容易混淆的商標。以上這些情況的商標,都為近似商標。
商標注冊申請須提交的文件
(1)《商標注冊申請書》一份,申請書上應加蓋申請人的印章。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當在申請書上簽字。申請書等有關文件,應當打印或者印刷。
(2)能夠證明申請人身份(資格)的有效證件的復印件,同時出示原件。不同的申請人應提交不同的證明文件,如申請人為企業(yè)的,應向商標局提交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或營業(yè)執(zhí)照;社會團體、事業(yè)單位和其他組織應提交社團法人登記證或事業(yè)法人證書;申請人為自然人的,應提交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等。為本單位辦理申請事宜的經(jīng)辦人,也要提交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申請書上填寫的申請人名稱、地址應與證明文件相一致。
(3)每一件商標注冊申請應當提交商標圖樣五份(指定顔色的彩色商標,應當送交著色圖樣五份、黑白墨稿一份),并在申請書的指定位置粘貼商標圖樣一張。商標圖樣應當清晰、黑白反差明顯,商標圖樣的規(guī)格應在5 ×5厘米至10 ×10厘米之間。申請卷煙、雪茄煙商標注冊的,提交的商標圖樣可以與實物同等大小。
(4)按規(guī)定交納商標注冊申請等費用。(商標注冊規(guī)費:1000元)
(5)商品名稱和服務項目的填寫是《商標注冊申請書》中十分重要的一項,這關系到所申請商標的專用權保護范圍。根據(jù)《商標法實施條例》第十三條、十五條的規(guī)定,申請商標注冊應當依照公布的商品和服務分類表按類申請,商品名稱或者服務項目應當依照商品和服務分類填寫。商品名稱或者服務項目未列入分類表的,應當附送對該商品或者服務的說明。
(6)委托商標代理組織申請商標注冊的,還應當提交代理委托書,委托書應當載明代理內容及權限。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商標不能使用哪些文字圖形”,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文章標簽: 圖形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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