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商標轉讓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fā)布時間:2016-12-30 04:01:00 瀏覽:3342
注冊了的商標現(xiàn)在因為一些原因要做轉讓,如何辦理業(yè)務?小編把整理好的注冊商標轉讓分享給大家,歡迎閱讀,僅供參考哦!
注冊商標轉讓有哪些限制
1、用于兩種類似商品的商標,不得單獨轉讓。商標注冊中指定該商標可用于兩種以上的商品時,如果它們屬于非類似商品,可以對每種商品的商標單獨轉讓,但如果它們屬于類似商品則應全部轉讓。允許此類商標分割移轉,就會違反商標法的規(guī)定,造成同一商標在類似商品上有兩個商標注冊人同時使用,從而發(fā)生不同廠家商品混淆。
2、聯(lián)合商標不能分割轉讓。聯(lián)合商標是同一商標所有人基于經(jīng)營需要而使用的系列商標,它具有標記近似特征。如果允許將聯(lián)合商標中的某一個單獨轉讓,也會發(fā)生兩個商標所有人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近似商標的情況,造成商品來源混淆。
3、屬于共同所有的商標,某一所有人未經(jīng)其他共有人同意不得自行轉讓。注冊商標屬于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共有時,每個共有人如要轉讓屬于自己的那部分權益,必須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4、已經(jīng)許可他人使用的商標不得隨意轉讓。商標注冊人已許可他人使用的商標,在許可期內如將其專用權轉讓給第三人,必須征得被許可人的同意;并且只能在解除原使用許可合同后,才能辦理轉讓注冊。
5、轉讓注冊商標未履行法定程序的,其轉讓無效。商標權轉讓屬于要式法律行為,其行為的成立須依法律要求的形式。當事人自行轉讓注冊商標,應視為無效,商標局可責令當事人限期改正或者撤銷其注冊商標。
商標轉讓的方式有哪些
商標轉讓是指注冊商標所有人在注冊商標的有效期內,依法定程序,將其商標專用權轉移給他人所有的行為。經(jīng)過轉讓,轉讓人失去商標所有權,受讓人獲得商標專用權,成為商標所有權人。
根據(jù)我國商標法的有關規(guī)定,注冊商標的轉讓一般有以下幾個形式:
1、合同轉讓
轉讓人通過合同,規(guī)定轉讓注冊商標的內容、相互間的權利、義務和違約責任等,這種形式的轉讓一般是有償?shù)?,即轉讓人通過轉讓注冊商標專用權而收取一定的轉讓費用。
2、繼受轉讓
注冊商標的繼受轉讓,有兩種情況:
(1)注冊所有人(自然人)死亡即其生命結束后,有繼承人按繼承程序繼承死者生前所有的注冊商標。
(2)作為注冊商標所有人的企業(yè)被合并或被兼并時的繼受移轉。
3、因行政命令而發(fā)生的轉讓
這種轉讓形式一般發(fā)生在公有制國家。這里說的行政命令主要是那些引起財產流轉的計劃和行政。例如我國國有企業(yè)根據(jù)行政命令發(fā)生分立、合并、解散或轉產,必然會發(fā)生注冊商標主體變化的問題。
商標轉讓需要什么流程
一般來說商標轉讓需要經(jīng)過下列流程和提供相關的材料:
1、商標轉讓流程包括:申請、受理、審查、公告、核發(fā)轉讓證明。
2、商標轉讓所需文件:
(1)《轉讓申請、注冊商標申請書》;
(2)轉讓人和受讓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公司就是營業(yè)執(zhí)照,需要加蓋公章);
(3)委托代理的提交受讓人出具的《代理委托書》,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提交受讓方經(jīng)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4)申請移轉的,還應當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5)申請文件為外文的,還應提供經(jīng)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申請人可以委托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認可的具有商標代理資格的組織代理,也可以到國家商標局商標注冊大廳直接辦理。
商標轉讓合同的內容有哪些
1、 合同主體。合同的轉讓方應為合法享有商標專用權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以及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yè),受讓方限于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個體工商戶、個人合伙、以及外國人或者外國企業(yè)。
2、 商標的基本情況,包括商標名稱、圖案,國別、注冊時間、注冊號,注冊商標核定使用的商品或服務的類別和商品或服務的名稱。
3、 商標權使用許可狀況。商標權在被轉讓前,經(jīng)常會出現(xiàn)轉讓人已將商標使用權許可第三人使用的情況。為了保障受讓人的利益,受讓人應在簽訂合同前,清楚了解該被轉讓的商標的權利狀況,應明確約定被轉讓商標被許可使用的情況,以及受讓人在合同簽訂后是否仍需承受被許可使用的相關權利義務。
4、 商標權轉讓后,受讓方的權限。應約定清楚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商品種類(或服務的類別及名稱)以及可以使用該商標的地域范圍。
5、 商標權轉讓的性質。應明確約定該商標權轉讓的性質是屬于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還是非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不同的轉讓性質,受讓人享有不同的權利期限。
6、 商標權轉讓的時間。針對不同的商標權轉讓性質,轉讓的時間也有所不同。對于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一般約定自商標權轉讓合同辦妥商標轉讓變更注冊手續(xù)后,該商標權正式轉歸受讓方。而對于非永久性的商標權轉讓,則應約定轉讓期限,并約定轉讓方將在轉讓期限屆滿之日起收回商標權。
7、 商標權轉讓的轉讓費與付款方式。此條款中應明確約定轉讓費及付款方式、付款時間。如系涉外業(yè)務,還要考慮到幣種匯率、計算方法。
8、 商標轉讓手續(xù)的辦理。應明確約定雙方應共同向商標局提交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書,轉讓注冊商標申請手續(xù)由受讓人辦理。另外,應約定變更注冊人所需費用應由何方承擔。
9、 商品質量的保證。商標權轉讓方要求受讓方保證該商標所標示的產品質量不低于轉讓方原有水平,轉讓方應向受讓方提供商品的樣品,提供制造該類商品的技術指導或技術訣竅(可另外簽訂技術轉讓合同);還可提供商品說明書、商品包裝、商品維修法,在必要時還應提供經(jīng)常購買該商品的客戶名單。
屬非永久性轉讓的,轉讓方可以監(jiān)督受讓方的生產,并有權檢查受讓方生產情況和產品質量。
10、 雙方的保密義務。應明確約定雙方均承擔保守對方生產經(jīng)營情況秘密的義務。受讓方在合同期內及合同期后,不得泄露轉讓方為轉讓該商標而一同提供的技術秘密與商業(yè)秘密。
11、違約責任,是保障債務履行以及保護、救濟債權人合法權益的有效手段。當合同當事人不履行合同義務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時就要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承擔違約責任的形式包括繼續(xù)履行合同、采取補救措施、賠償損失、支付違約金等。
違約責任注意事項:
①沒有明確約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的各種情形,因此無法適用違約責任條款。
②在支付違約金或者損害賠償金的違約形式中,沒有約定違約金或者損害賠償金的計算依據(jù),使得違約條款不具有可操作性。
③將解除合同誤解為承擔違約責任的形式或者錯誤地認為只要違約就可以解除合同
④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法律規(guī)定“當事人約定的違約金超過造成損失的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認定為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條第二款規(guī)定的“過分高于造成的損失”。”
12、爭議解決條款, 一般約定先經(jīng)雙方友好協(xié)商,協(xié)商不成再通過法律途徑解決:
①、若采用訴訟方式解決,各方出于自身的立場考慮都盡量約定在己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②、若采用仲裁途徑解決,各方出于自身的立場考慮都盡量約定在己方所在地的仲裁機構管轄。
13、法律適用條款,對于雙方處于不同國家的情況,各方出于自身的立場考慮都盡量約定適用本國法律。
以上就是小編為大家提供的注冊商標轉讓,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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