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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亞太美孚”非“美孚”賠償原告28萬元

來源:cn-herb.cn    發(fā)布時間:2014-06-07 02:00:00  瀏覽:2340
假潤滑油,讓有車一族擔心害怕。當“亞太美孚”遭遇“美孚”,結果又如何?近日,重慶市第五中級人民法院對美國??松梨诠酒鹪V濮陽??松梨诘葍杉夜厩趾ι虡藱嗉m紛作出一審宣判,法院判決被告立即停止生產和銷售“亞太美孚”等標識的商品并賠償原告28萬元。

法院查明,原告??松梨诠竞戏〒碛?“MOBIL”商標和“美孚”商標,涉案商標被列入了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標局于1999年4月發(fā)布的《全國重點商標保護名錄》。

原告稱,濮陽埃克森美孚公司未經許可將與原告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美孚邁道夫”、“亞太美孚”和“MobH”商標使用于潤滑脂類商品上,重慶鈞偉公司則在重慶市銷售侵權產品,兩被告構成共同侵權。

重慶鈞偉公司則辯稱,其銷售的涉嫌侵權產品是從濮陽??松梨诠咎庂徺I,有合法來源,不構成對原告的侵權,且并不知道所購產品侵權,銷售量小。

重慶五中院審理后認為,原告??松梨诠窘浭茏屓〉昧?#8220;美孚”和“MOBIL”的注冊商標使用權。未經商標注冊人的許可,在同一種商品或者類似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屬于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而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的行為也屬于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濮陽??松梨诠疚唇浬虡俗匀嗽S可,在其生產和銷售的潤滑脂產品上使用了與權利人的注冊商標“美孚”和“MOBIL”相似的標識,屬于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重慶鈞偉公司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銷售標有與權利人注冊商標“美孚”和“MOBIL”相似標識商品的行為也屬于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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