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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馳名商標”不能做宣傳違者罰10萬

來源:cn-herb.cn    發(fā)布時間:2014-04-16 01:31:00  瀏覽:2245
買一些貴重商品的時候,不少人都非常關注品牌和商標,尤其是馳名商標,更是成了不少人購買時一個重要參考因素。新《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于5月1日起正式實施。昨日,記者采訪市工商局商標處負責人了解到,今后“馳名商標”不能再像以往那樣成為商品宣傳的噱頭,并出現在商品外包裝等“明面”上了,此外,《新聞聯播》開始曲等聲音可以注冊為商標的新改動,讓新“商標法”更是成為社會各界廣為關注的熱點。

不能再以“馳名商標”做宣傳 違者罰10萬

“某某商品為馳名商標,消費者可以放心選購”,不少商家都愛傍身“馳名商標”來為自己宣傳。記者獲悉,新《商標法》在馳名商標使用上較以往有了很大轉變,新法規(guī)定,生產、經營者不能將“馳名商標”字樣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商業(yè)活動中。違反此規(guī)定的企業(yè)將被處以十萬元罰款。

新法增加對“馳名商標”宣傳和使用行為的禁止性規(guī)定,旨在引導“馳名商標”回歸立法本意,成為一種法律符號,而與榮譽稱號有著本質上的區(qū)別。

《新聞聯播》開始曲可以注冊為商標

某些人們耳熟能詳的曲子一響起,人們就會知道它所代表的對象。新《商標法》里一項重要內容,就是增加了一種可注冊的商標類型,即聲音商標。這意味著被大家所熟知的《新聞聯播》開始曲、騰訊QQ消息提示音等具有顯著性的聲音標識都可以被注冊成商標了。一般企業(yè)可以申請聲音商標的對象包括:1、企業(yè)宣傳片及電影、電視、廣播廣告中的配樂;2、企業(yè)自有歌曲的主要旋律;3、產品APP應用或其他電子出版物的啟動、背景音樂;4、公司網站的背景音樂等。

增加審查時限,三年不用可撤銷

商標審查時限長短直接影響申請人心情,過長時間的等待會使得申請人焦慮不堪。在這方面,新《商標法》首次明確規(guī)定商標局審結商標注冊的時間及商標評審委員會審結商標駁回復審案件、宣告無效案件的時間為9個月,遇有特殊情況,可延長3個月;商標異議及異議復審的審結期限為12個月,遇有特殊情況,可延長6個月。按新法規(guī)定,“沒有正當理由連續(xù)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撤銷該注冊商標。”商標局的撤銷決定也要在9個月內做出,有特殊情況可延長6個月,且一年內不予核準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注冊申請。

惡意侵權可處3倍賠償,最高300萬

對于惡意侵權的商標案件,必須相應的懲罰才能達到以儆效尤的目的。記者看到,新法在懲罰方面絕不手軟。

新《商標法》針對以往實踐中侵權人侵權成本低、權利人維權成本高、打官司維權往往得不償失的現象,引入懲罰性賠償制度,由現行的“等額賠償”,改為“對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情節(jié)嚴重的,可以在權利人因被侵權受到的實際損失、侵權人因侵權獲得的利益或者注冊商標許可使用費的1到3倍的范圍內確定賠償數額。”同時,還將在上述三種依據都無法查清情況下的法定賠償額上限從現行的50萬元提高到300萬元。

此外,記者還了解到,商標注冊可“一標多類”,即多個類別的商品申請注冊同一商標可在一份申請表上填報,允許申請人通過互聯網以電子方式向商標主管部門直接提交申請。

文章標簽:  馳名商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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