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迎訪問尚標商標轉讓網 |  幫助
您當前所在位置:首頁>商標資訊>什么是證明商標
尚標-特價轉讓商標

什么是證明商標

來源:尚標知識產權    發(fā)布時間:2016-12-09 02:04:00  瀏覽:2782
  

1、證明商標的定義
  《商標法》(2001年10月27日第三次修訂版)第三條對證明商標的定義:“本法所稱證明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監(jiān)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該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務,用以證明該商品或者服務的原產地、原料、制造方法、質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質的標志。”
  《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和管理辦法》(1998年12月3日第一次修訂版)第二條對集體商標的定義:“證明商標是指由對某種商品或者服務具有檢測和監(jiān)督能力的組織所控制,而由其以外的人使用在商品或服務上,用以證明該商品或服務的原產地、原料、制造方法、質量、精確度或其他特定品質的商品商標或服務商標。”
 ?。病⒆C明商標的特征
 ?。?)地理標志,原產地名稱在一定情況下也可以作為證明商標注冊,因此,證明商標有原產地證明商標和品質證明商標兩種類型;
  (2)證明商標應是由某個具有檢測和監(jiān)督能力的組織注冊和控制,由注冊人以外的其他人使用,注冊人自己不能使用該注冊的證明商標;
  (3)證明商標不是表示商品或服務來源于某個經營者,而是用以證明商品或服務本身出自某原產地,或具有某種特定品質的標志;
 ?。?)證明商標的準許使用程序是一個公平開放的程序,只要當事人提供的商品或服務達到證明商標所要求的標準,履行了必要的手續(xù)之后,就可以使用該證明商標,證明商標所有人無權拒絕;
 ?。?)證明商標是由多個人共同使用的商標,其注冊、使用及管理必須制定統(tǒng)一的管理規(guī)則并將之公諸于眾,讓社會各界共同監(jiān)督,以保護商品與服務的特定品質,保障消費者利益;
 ?。?)在商標的轉讓上證明商標有著自己獨特之處,其所有權可以轉讓給具有相應檢測和監(jiān)督能力的法人;
 ?。?)以地理標志作為證明商標注冊的,其商品符合使用該地理標志條件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可以要求使用該證明商標,控制該證明商標的組織應當允許。
 ?。?、原產地證明商標與地理標志、原產地名稱的關系
  地理標志 是WTO(世貿組織)知識產權協(xié)議《與貿易有關的知識產權協(xié)議》(簡稱TRIPS)第二部分第三節(jié)規(guī)定了成員對地理標志的保護義務。TRIPS協(xié)議對“地理標志”作了定義:
  “地理標志是指證明某一產品來源于某一成員國或某一地區(qū)或該地區(qū)內的某一地點的標志。該產品的某些特定品質、聲譽或其他特點在本質上可歸因于該地理來源”
  地理標志是特定產品來源的標志。它可以是國家名稱及不會引起誤認的行政區(qū)劃名稱和地區(qū)、地域名稱。
  地理標識的基本特征有三點:1.標明了商品或服務的真實來源(即原產地的地理位置);2.該商品或服務具有獨特品質、聲譽或其他特點;3.該品質或特點本質上可歸因于其特殊的地理來源。
  由以上定義我們不難看出,TRIPS協(xié)議要求各成員國保護的地理標志,實際上屬于較特殊的地理標志,它更接近原產地名稱。
  原產地名稱 是根據《保護工業(yè)產權巴黎公約》,《保護原產地名稱及其國際注冊里斯本協(xié)定》對原產地名稱的規(guī)定,并對原產地名稱定義如下:
  “原產地名稱是指一個國家、地區(qū)或特定地方的地理名稱,用于標示產于該地的產品,這些產品的特定的質量或特征完全或主要是由該地理環(huán)境所致,包括自然的和人為的因素。”
  原產地名稱是一種特殊的地理標志,它更著重于強調產源的獨特性,往往是這種獨特性決定了原產地產品的特定品質。
  原產地名稱具有以下基本特征:1.它是一個地理名稱;2.它明示商品或服務的地理來源;3.它表明商品的特定質量和特點。如:庫爾勒香梨、景德鎮(zhèn)瓷器等。
  實際上,TRIPS協(xié)議所定義的地理標志是比照《巴黎公約》的原產地名稱來定義的。
  因此,地理標志和原產地名稱是屬于同一概念的,如果要把原產地名稱和地理標記的定義做比較,則可以看到下面的情形,地理標志的定義比原產地名稱的定義要寬。換句話說,所有的原產地名稱都是地理標志,但一些地理標志不是原產地名稱。
  國家質檢總局制定的《原產地域產品保護規(guī)定》(1999年7月30日),對地理標志和原產地名稱進行了一系列的保護性規(guī)定。依該規(guī)定,原國家質檢總局為原產地域產品保護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組織對原產地域產品保護申請進行審核、確認保護地域范圍、產品品種注冊登記等管理工作。
  原產地證明商標 是將地理標志和原產地名稱用納入證明商標制度中,在《商標法》之下加以保護的一種類型,即:原產地證明商標和品質證明商標兩類中的一類,注冊原產地證明商標是保護原產地名稱的有效方式可以是縣級以上行政區(qū)劃名,并不違背《商標法》的禁用條款,理論上認為,該名稱因在該使用中產生了“第二含義”,即人們由地名聯(lián)想到的不僅是一個地方而是該地方出產的特定的商品,如涪陵(榨菜)、郫縣(豆瓣)等。原產地證明商標強調的是該地域特定的(地理人文)環(huán)境,以及該環(huán)境對商品品質特征的本質影響,所以在申請時提供的《證明商標注冊管理規(guī)則》要詳細說明,在審查時也是著重考察之處。
  根據《商標法》及《商標法實施條例》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和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從證明商標的定義上看,在我國原產地名稱屬于證明商標的范疇。對原產地證明商標進行注冊保護,可以有效地提高產品在國內、國際市場上的知名度和競爭力。原產地名稱只有在國內注冊證明商標后,才可以依據我國加入的國際條約(《商標國際注冊馬德里協(xié)定》和《馬德里協(xié)定有關議定書》),去實現(xiàn)國際注冊,并且可以充分利用有關優(yōu)先權的規(guī)定,及早獲得國際注冊,有利于商標注冊人在國內、國際貿易中運用法律武器保護自身權益。按照國際慣例,在原產地名稱與商標權發(fā)生沖突時,必須執(zhí)行“申請在先”原則,所以,我國現(xiàn)在運用較成熟的商標注冊、管理體系來對原產地證明商標進行保護,既可以發(fā)揮現(xiàn)有體系和人員優(yōu)勢,可以節(jié)省單獨設立專管部門的物質和人力資源,又可以充分利用完備的注冊商標檔案體系,避免原產地證明商標和已注冊在先商標權的沖突。
 ?。?、保護證明商標的意義
  證明商標用來保證所使用商品的特定品質,有利于企業(yè)向市場推銷商品,也有利于消費者選擇商品,保證商品的質量。 上一頁12 下一頁

文章標簽:  證明商標 

聲明:凡本網注明"來源:尚標商標轉讓平臺"或”來源:cn-herb.cn”的作品,均為本站原創(chuàng),侵權必究!轉載請注明“來源:尚標”并標明本網網址cn-herb.cn!凡本網注明“來源:XXX(非尚標)”的作品,均轉載自其它媒體,轉載目的在于傳遞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網贊同其觀點和對其真實性負責。如因作品內容、版權和其它問題需要同本網聯(lián)系的,可撥打電話:400-7187-888。
相關文章